五保供养
指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由农业社给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教),简称为 “五保”,享受五保的农户也简称“五保户”。五保供养制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载入史册, 成为党在农村一项长期政策和各级政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 确立了五保供养工作,依靠集体供应为主,辅之以国家和社会必要的援助; 进一步明确了五保对象为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口”,进一步修订了五保的内容为 “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教。);规定了五保对象的财产处理原则;明确了五保供养形式;并且把五保供养作为小康达标条件之一,要求“享受五保人口比重达90%以上。”供养形式,要求以乡统筹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