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音乐教育思想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是柏拉图的高足弟子,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音乐教育方面,他基本上承袭了柏拉图的思想,摒弃了老师狭隘的政治功利主义态度,更多地从心理学方面对音乐的教育目的和功能作用,作了更细微的分析和解释,从而扩大了音乐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亚里士多德同意不同的曲调会引起听众不同心情的观点,也同意一些哲学家把曲调分为伦理的、动作的、激情的等等,但他并不主张柏拉图因此而摒弃某些曲调和乐器的主张。他认为:“音乐之所以必须学习,不是只为了一种益处,而是为了许多益处,这就是说:
❶为了教育;
❷为了心灵的净化……;
❸为了理智的享受,为了紧张劳动后精神的松弛和休养。因此,显而易见,所有一切韵律都必须为我们所采用,但并不是以同一的样式运用一切的韵调。”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教育”主要指伦理教育、道德教育。他和柏拉图一样,认为“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曲调”。他还提出;“净化”和娱乐同样是音乐学习的目的。“净化”是古代社会广泛流传的概念,是指通过音乐或其他艺术,可以使某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因宣泄而达到平静,或消除这些情绪中坏的因素,使心理恢复和保持健康。净化和娱乐都属于审美的范畴。通过引入这两个目的,亚里士多德把审美教育的目的也纳入到音乐学习中,这是他对音乐教育理论发展的一大贡献。他的这一思想对文艺复兴时期后的西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