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产金征课收受用钱克火耗害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产金征课收受用钱克火耗害民 产金征课收受用钱克火耗害民刑名。即产金地官署以克金火耗为名多征黄金税赋的行为。《元史·刑法志》: “诸产金之地,有司岁征金课,正官监视人户,自执权衡,两平收受。其有巧立名色,广取用钱,及多称金数,克除火耗,为民害者,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纠之。” ☚ 察议 娼女斗伤良人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