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两全保险
简称两全保险。人身保险的一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在保险期满时仍继续生存,保险人都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将保险金全数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兼有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二者的内容,所以称为人寿两全保险。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被保险人死亡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也不再续交。此项保险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的2—3年内,可以按合同规定向保险人申请退出保险,领回合同上载明的退保金; 也可以凭保险单向保险人申请借款。两全保险包括普通两全保险,期满双倍两全保险和联合两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