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工费分配按照不同的工资和奖金支付形式及其受益的工程对象,进行计算和分配。人工成本的分配方法是: (1)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生产工人工资直接计入受益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2)实行计时工资形式的生产工人工资应根据用工考勤记录反映的各工程对象用工数和日平均工资计算分配到各受益工程对象。其计算公式是: 日平均工资 
某受益工程对象应分配的工资=日平均工资×该受益对象实际用工数 计时工人的超额奖金,应根据班组工程任务单反映的超额工日数,计算分配到各受益工程对象。其计算公式是: 某受益工程对象应分配的奖金=该工程超额工日
(3)实行降低成本提成奖和综合性的各种生产奖,其奖金直接记入受益对象,同若干受益对象有关的,可按各受益对象的实际用工数分配计入。 (4)附加工资、副食品补贴、施工津贴、夜班津贴等其他工资,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实际用工数(计件、计时合计工日数)和日平均其他工资分配计入,其计算公式如下: 日平均其他工资
某受益对象应分配的其他工资=日平均其他工资×该受益对象实际用工数 在人工分配的基础上,可将实际人工成本同预算人工成本相比较,核算其人工费的节超数额,根据实际用工数量与预算用工数量相比较,核算工日节超情况及其平均工资升降,对人工成本节超的影响。同时可根据各种用工状况,核算生产用工与无产值用工的比重,据以核算人工成本节超的各种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