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的原则
人才流动的原则是邓小平人才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一定的阶级性,不同性质的社会人才流动的原则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人才流动原则是同一定社会相适应的。遵循人才流动的原则才能真正形成人才流动的目的,才能达到人才的合理布局,现阶段,我国的人才流动原则是指人才流动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资本主义国家人才流动,一般要服务于垄断资本家的利益,智力财富的买卖是流动的实质,自由化是流动的现象。社会主义国家人才流动必须首先保证国家整体利益,兼顾单位的群体智力结构和个人创造力的发挥。人才流动的原则要求还要明确人才流动的目的。对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流动的目的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合理的科学布局。对群众来说是为了实现最佳的智力结构,以提高人才群体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各种能力。对个人来说主要是更好地发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国人才流动的基本原则有:
❶合理性原则。即是人才应向着最能发挥他们作用的地方流动。
❷公平竞争原则。
❸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以及必须兼顾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