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存款和财政性存款稽核
对各银行办理的工商企业存款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事业单位存款真实性、合规性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验银行吸收存款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资金质量是否可靠,以不断提高银行组织资金、管理资金的水平。
❶对财政性存款完整性的检查。有否属于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被转移和挤出。有否违反凡属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的存款一律不得转移到非财政性存款科目的规定,发现已经转移的,经检查核实,要限期转回财政存款科目内,并按转移占用资金的时间计收罚息。
❷对企业存款管理情况的检查。主要是检查企业结算户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销货款、银行贷款和其他合规的资金收入,有无企业之间的信用借款,有无出租帐户的暂收款项转入等违章违法收入。
❸对虚假存款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有否用贷款转存款的派生存款,尤其要注意某些银行机构在年末为了垫高存款、贷款基数,主动向企业发放贷款转化为存款的虚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