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1984年4月29日财政部颁发,1984年7月1日起试行。共9章。本规则规定,各单位要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会计人员必须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规则对建立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本规则同时适用于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等一切有会计工作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