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衣钵 传衣钵chuányībō━━┃ 中国禅宗传法称“衣钵相传”。后借指学问技能之传授。唐·贯休《题简禅师院》诗:“继后传衣者,还须立雪中。”金·王若虚《论诗》诗:“文章自得方为贵,衣钵相传岂是真?” ☚ 过庭子 金石言 ☛ 传衣钵谓传授佛法。佛教禅宗自初祖至五祖皆以衣钵相传,作为传法的信证,六祖以后不再传。后亦泛称师传授继承。《宋史·范质传》:“举进士时,和凝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质所试文字,查之,自以登第名在十三,亦以其数处之。贡闱中谓之‘传衣钵’。”参见 【传衣】。 传衣钵科举考试用语。唐宋科举考试中,知贡举考官每以自己及第时名次取程文优者,俗谓“传衣钵”。与主考官名次相同的举子向考官谢恩,则称“谢衣钵”。《宋史·范质传》:“(质)举进士时,和凝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质所试文字,重之,自以登第名在十三,亦以其数处之。贡闱中谓之‘传衣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