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票据交换所
世界上最早的票据交换所。是集中办理同城或同一区域内各银行间应收应付票据的交换和资金清算的场所。开始时由银行间共同协议设置,现已成为中央银行领导下的一个票据清算机构。
1773年,在当时票据最发达的英国伦敦,成立了“伦敦票据交换所”。在未正式成立票据交换所之前伦敦设立了票据交换中心。1770年,伦敦城内的各银行相约每日派员集中于一中心点,将各自当日收进的票据,同其他各行收进该行的票据进行交换,彼此抵消债权债务。抵消后的差额,初期以现金结算,后来则通过各银行在中央银行或其他大银行的存款进行划转。实行票据交换后,对收进他们的票据,不必一一派员前来兑换,简化了结算手续,同时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后来为各国银行普遍采用。1773年英国正式成立伦敦交换所以后,纽约在1853年,巴黎在1872年,大阪在1878年,柏林在1887年也相继成立了票据交换所,旧中国上海的银钱业在1890年设立的“汇划总会”负责各钱庄之间应收付帐款的清算,是我国最早出现的票据交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