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志(1974—1999年)
陇南市礼县盐官镇罗堡村人。1997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1997年11月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民警三级警司。1999年3月18日晚八时,秦州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接到天水市公安局110指令,天水市燃料公司北关煤场因拓宽道路被挖开的防空洞内有3名小学生误入其中,同时有数名群众在营救过程中相继中毒。因情况紧急,值班中队长王和平、民警何方志、郑银军在没有有效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开展营救工作。何方志身背一名昏迷学生往洞外走时不慎掉入一口积存污水的井里,因吸入过量的有毒气体和窒息时间太长不慎牺牲。1999年9月,公安部授予何方志“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何方志为革命烈士,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追授何方志为“舍己救人优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