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假民公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假民公田 东汉章帝时,土地兼并之风继续发展,许多农民的土地为豪强地主所掠占,失地的农民除了依附豪强地主外,还有大批农民流落他乡成为流民,为了稳定封建社会秩序,安置流民,使他们依附在土地上,并增加农村的劳动力,以保证农业生产。章帝于元和元年(84年)和元和三年(86年)两次诏令郡国“假民公田”,就是把郡国公田和上林苑的土地假给或赐给贫民,并给予贳和田器,也可贷给种子、粮食和农具,免收田租。山林池泽也允许贫民自由采樵渔猪,也不收假税。 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汉代国家将国有土地(无主荒地)租给无地流民和贫民开垦耕种而收其税的土地租赁制度。租赁时,政府常贷以种子、粮食和农具。租户向政府交纳的田租称为 “假税”,亦称 “假”,税率约为五成。 ☚ 王田 度田 ☛ 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政府将国有土地出租给无地贫民耕种。假,租借的意思。汉时屡有假民公田之举,目的是安置流民贫户,开垦国有荒地,增加生产。假民公田之时,常贷给种、食,以利承租农户生产。承租者则向国家交纳假税。汉时国有土地的田租称为税,故有所谓“假税殊名,其实一也”。假税的税率大约为50%。这些生产者就是国家的佃农。 ☚ 名田 赐田 ☛ 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中国历代政府用来安置流民的办法。始于西汉。东汉初年政府把国有的荒地和苑囿以及山林川泽租借给流民进行生产。接受假田的人,在头三五年可以享受免除租税的待遇。政府还向假借公田的农民贷给种子、食粮和耕具。以后,农民要向国家缴纳占土地上收获物40%以上的假税,并承担其他义务。用公家的牛耕种的,要交更多的假税。假税就是农民向国家缴纳地租。租种公田的人,亦成为国家佃农。永平九年 (66年) 到元兴元年 (105年),东汉政府假民公田近20次,这种措施使流民暂时得到安置,国家财政增加收入。后历代仿行,名称与具体措施不尽相同。 ☚ 名田 计口授田 ☛ 假民公田我国封建时代经营国有耕地的一种方法。汉代的国有土地称为“公田”,除了使用士兵、服役农民耕种之外,还“假”(出租、借贷)给百姓,征收一定的假税,称为“假民公田”。遇到灾荒时,政府常把公田“假与贫民”,作为救荒措施,有时不收假税。其后有的封建王朝亦采用此法经营国有耕地,但往往成为地主攫取大量土地的一种手段。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