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控鹤伞子迁叙制
元代控鹤、伞子等侍卫官迁叙的制度。《元史·选举志二》: “凡控鹤伞子: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拟: ‘控鹤受省札,保充御前伞子者,除充拱卫直、都指挥使司钤辖,官进义副尉。’ 二十八年,控鹤提控受敕进义副尉,管控鹤百户,及1考,拟元除散官从八,职事正九,于从八内迁注。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控鹤提控奉旨充速古儿赤1年,受省札充御前伞子,历32月,诏于从六品内迁用。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 控鹤百户,部议于巡检内任用。其离役百户人等拟从八品,伞子从七品。延祐三年 (公元1316年) 控鹤百户历两考之上,拟于正九品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