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克拉克,H.J.1833~1889Clark,Henry Joseph律师,政治家。1872年~1874年任马尼托巴省总理。1855年进入律师界,先在蒙特利尔担任律师,并在加利福尼亚和萨尔瓦多生活数年。1870年11月以熟悉两种语言的罗马天主教徒身份来到马尼托巴,协助代理总督A.G.阿奇博尔德组建省政府。1870年12月30日当选立法会议成员。1871年4日担任马尼托巴省第一任检察总长,帮助建立省的立法制度。1877年在温尼伯重新担任律师。1855年西北叛乱后曾为里埃尔的25名同伙辩护。作为一名有争议的人物,有很多敌人,但其对混血人种的支持得到众人的赞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