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处罚❶又称“免予刑事处分”。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的理由或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不予以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与无罪不同。前者应作有罪判决而不予处刑,后者因犯罪不成立须作无罪判决。免除处罚与免除刑罚执行不同。前者由法院根据法定的免除刑罚的事由宣告,后者指法院已经宣告具体刑罚,因遇有其他原因,如大赦、特赦等免除刑罚的执行。免除处罚与免除刑事责任不同。参见“免除刑事责任”。 ❷“免除行政处罚”的简称。又称“免予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3) 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免除处罚宣告犯罪分子有罪而不予判刑。一般在犯罪具有免刑情节的情况下适用。适用的条件是:1.行为已构成犯罪;2.应当判处刑罚;3.具有胁从犯、中止犯等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