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回避
国家公务员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人员。公务员的这种身份要求他们必须秉公执法,将国家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但在实际上,由于每个公务员都不可避免地处在由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同乡关系等种种复杂关系构成的社会关系网中,这些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可能对公务员正确执行公务造成影响。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必须实行公务员的任职回避。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仅仅靠人的觉悟、思想教育是不行的,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以便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其他人谋取利益。这是防止封建主义腐朽思想侵害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一种有效措施。公务员回避的主要内容:
❶任用回避。即对公务员担任公职所作的条件限制。
❷亲族回避。即凡有夫妻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关系、以及儿女姻亲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不得担任同一领导班子内或者有直接领导关系或监督关系的职务。
❸地区回避。又称籍贯回避,即公务员的任职地点应避开本籍。
❹公务回避。即国家公务员在行政活动中,凡涉及与自己亲属有关的某些事项应予回避。
❺卸任回避。即退休了的公务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原任职务有关的企业部门受聘工作,以防止其利用权、关系和影响,从事有损于国家利益的经营活动。公务员回避的作用:可以把公务员同各种影响正确执行公务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分离开来,在超脱的工作环境中,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施展才干,创造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