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计划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础和依据。由国家行政机关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综合考虑本单位年度空缺职位数量与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后向录用主管机关申报,并经录用主管机关确定后形成。内容主要包括用人部门的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录用人数,拟录用职位的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招考对象、范围及采取的考试方法等。国务院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经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申报,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确定。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经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申报,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市(地)以下政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其程序和审报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