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管辖权
以本国公民取得的所得为管辖对象的一种税收管辖权。基本内容是,凡本国公民取得来源于本国或来源于国外的所得,都必须承担本国的纳税义务,而不论该公民是否居住在本国境内。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其区别主要体现在涉及纳税人的范围不同。一般情况下,一国境内的公民也就是居民,两者的范围基本相同,但在出现外来投资者的情况下,如他国公民到本国从事劳务活动,达到一定标准即可成为本国居民,从而使居民的范围大于公民的范围。反之,若某个纳税人居住在国外,虽不是本国居民但可以是本国公民,此情况下公民的范围又要大于居民范围。公民管辖权的成立意在扩大税收管辖权适用范围。因此,个别国家为维护本国税收权益,在采用居民管辖权的同时,也采用公民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