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业合作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浙江省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过程,尽管发生过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和失误。但是,从总的看,成绩是主要的。农业合作化把广大农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这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这一生产关系的变革,使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从1953—1956年,依靠农业合作化的力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治水工程,全省投入水利1.28亿工,完成土石方1.74亿立方米,兴修水利工程71. 9万处,其中新修水库1 780个,新增灌溉设备能力10 619台,69 844千瓦,新增灌溉面积116. 66千公顷。农业合作化,也为农业耕作制度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1956年全省双季稻面积,比1955年增加5倍半,比1953年增加近60倍。配合耕作制度的改革,采用优良品种的面积也大大增加,大部分农业社建立了种子田。以密植为中心的先进栽培技术得到推广。新式农机具的推广数量也成倍增加。在农业合作化期间,全省粮食和其它经济物都有较大增长。粮食产量从1952年的68.8万吨,增加到1956年的74. 3万吨; 农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18. 74亿元,增加到1956年的21. 65亿元。1956年,全省13 191个高级社和2 789个初级社的调查统计,全年总收入比1955年增加或保持水平的有30 864个社,占统计社数的79%以上。
1957年是高级农业合作化后的第一年,农业生产继续获得丰收,全省粮食产量达75. 3万吨,比上年增产1.9%。黄岩、温岭两县和温州市郊区提前10年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亩产800斤的指标。经济作物除蚕茧外,都是增产的,增产幅度是: 棉花62. 6 %,油菜籽3. 1%,络麻21.8%,茶叶95%。全省农业总产值达23.02亿元,比1956年增长6.3%。社员的收入也继续增加。初步显示了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