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六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六筦 083 六筦王莽新朝垄断工商,管理城市经济所实行的政策。始于建国二年 (10),下令实行 “五均六筦(管)”。六筦即盐、铁、酒专卖,山泽收税,政府铸钱和办理五均赊贷。其中盐、铁、酒专卖承袭前代旧制,但此时酒类专卖更为严格,有一套规定。征收山泽税,范围极其广泛,除狩猎、采矿、牧畜和渔业等外,城市小手工业、家庭纺织及服务行业均包括在内。币制改革先后四次,都是以小易大,以轻易重,并强制执行。五均赊贷即管理市场、评定价格、办理赊贷、征税等城市经济政策,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南阳)、成都设均输官,把原来的市令和市长改为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钱府等属官。交易官名为平衡物价,实为收贱贵卖,从中牟利。钱府官主管税收和赊贷。赊贷由官府经营,取息较轻,以抑制高利贷,但过期不还,罚作罪徒。五均六筦多由富商执行,官商勾结渔利,而且科罚严酷,加之币制无常,结果富者不能自保,贫者也无以自存,造成 “农商失业,食货俱废”,王莽的改革以失败而告终。 ☚ 让三利 均输和平准 ☛ 六筦汉王莽时设立的六种税收,即酒、盐、铁专卖、 铸钱和收山泽税, 以及办理五均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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