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签订的多边协定。2002年6月7日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签署。协定说,各成员国根据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2001年6月15日《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决定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总部设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协定还规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在必要时可在各方境内设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分部。该机构是上海合作组织的常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