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请求日本行政法用语。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为防止各个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造成法院管辖上的混乱或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列举了取消诉讼中的六种关联请求,并规定了移送和合并。(1) 与原处分或裁决有关的恢复原状或损害赔偿请求。处分或裁决的结果可能使国家、中共团体及其第三人已取得的财产追还所有人或取消登记,以及已遭受损害的赔偿请求,均属此例。(2) 与原处分构成一个程序的其他处分的诉讼请求。(3)由原处分派生的裁决的诉讼请求。(4)由原裁决派生的处分和诉讼请求。(5) 要求取消原处分或裁决的其他人的请求。由于同一处分或裁决,使两人以上的权益遭受侵害,其中一人提起诉讼请求,其他人也提出相应的请求即属此类。(6) 与原处分或裁决相关的其他处分的取消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