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投入资金
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由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金、 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 为了反映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的增减变化,应设置“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帐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并设置“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流动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专用基金”三个明细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由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厂房、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投出单位的帐面价值借记入“固定资产”帐户,以双方按质论价议定的价值贷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金”帐户; 帐面价值大于双方议定价值的差额贷记“折旧”帐户。若议定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按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帐户,贷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固定资金”帐户。由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材料、物资等,借记“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帐户,贷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流动资金”帐户。由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专用基金,借记“专项存款”等帐户,贷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其他单位投入的专用基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