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率养老保险基金暂时未予支付而储存起来的资金占统筹征集到的全部养老保险基金总数的比重。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率一般用百分比表示。目前中国各地统筹确定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率一般为5%左右。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率通常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 全国或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如有关人口健康水平、就业率、退休率、工资增长率、银行利息率、死亡率、预期平均寿命等指标;(2)国家、企业、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3)近期或远期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需养老保险基金总量;(4)养老保险积累基金的保值与增值的可能性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