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事协调谅解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事协调谅解协定 军事协调谅解协定台湾当局与美国的军事协定。签订于1953年9月。该协定规定: (1) 协防地区包括金门、大陈、马祖、澎湖、台湾本岛等。(2) 参加协定的单位有美国第七舰队、十三航空队、十二航空队。(3) 台湾国民党军队的整编、训练、监督、装备完全由美方负责,如发生战争,蒋军的调动与指挥,必须获得美方的同意。(4) 在台北成立 “协调参谋部”,由美方主持,台湾当局只能派一位中将级的军官做助手。 ☚ 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军事杂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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