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匠灶制
封建社会一贯根据社会成员的不同身份登载不同的户籍,以区别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负担,元代尤为明显。元代户籍主要有军、民、匠、灶四种。民户是数量最多、主要以务农种田为业的人户,是国家赋税与杀泛差役的主要承担人户。军户为承担军役的人户,根据族属等特点又分为蒙古军户、探马赤军户、汉军户和新附军户等。匠户为各类手工业者,为官府工作,按月支给口粮(工粮)。灶户为海盐生产者之家,由官府提供生产手段,计丁按额征纳盐课。原则上各种户籍不得随便更动,世代延续。清代正式将户籍分为军、民、匠、灶四类,每类各分上、中、下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