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交流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不同驻地之间交换使用的一项干部流动制度。我军的干部交流制度始于战争年代。1942年中央军委就曾对军队干部实行交流的问题提出过建议。当时交流的对象,主要是政治工作干部,军事干部的交流只限于军事工作的本身,从事专门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干部,不实行交流,交流的范围也主要是上下之间,机关与部队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的干部交流制度,逐步完善,军委对干部交流的目的、对象、范围、方法等有关问题都作出过原则规定。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有利于提高干部的能力,使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也有利于改变干部队伍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