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职员的录用军队职员是指在军队队列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经济管理或技术业务工作的劳动者,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一。军队职员分为在编职员和非编职员。在编职员,系军队队列编制员额以内的;非编职员,系队列编制员额以外的。二者都是军队中无军籍的干部。军队职员的吸收录用应在定编、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和总部下达的年度增干计划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军队录用职员,可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社会招聘或从工人中转干。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对录用对象提出录用条件,一般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技术水平等。录用办法一般实行聘任制,按任免权限审批和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