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财务结算中心是银行机制与财务控制相结合,管理资金、监督事业部门财务收支活动的具有军队内部银行性质的机构。总部和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财务部门设置军队财务结算中心,在后勤财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受总部财务结算中心的指导。军队财务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全军统一的财务标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2) 受理事业部门开设帐户,办理部门直接开支经费的存款、拨付与结算业务。(3) 依据经批准的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预算和用款计划,审查经费收支,实施财务监督。(4) 负责事业部门库存现金的限额核定与管理,办理现金收支存取业务。 (5) 合理调度资金,开展资金调节业务。(6) 实施会计核算,报告事业部门经费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7) 提供业务咨询,维护事业部门权益。(8) 承担总后勤部财务部,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财务部赋予的有关业务。财务结算中心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规则》进行工作。 军队财务结算中心 军队财务结算中心jundui caiwu jiesuan zhongxinmilitary financial account center军队内部集中统一调度资金,办理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的存款、拨付与结算,实施财务监督的具有军队内部银行性质的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于1989年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事业经费管理的规定》,并决定从1989年开始在总部和军区两级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对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实行统一拨付与结算。总后勤部财务结算中心于1989年8月在北京正式成立。各军区、军兵种及总后基地指挥部也于1989年7月至1990年11月先后成立了财务结算中心。总后勤部于1991年7月以命令形式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结算中心工作细则》,对结算中心的性质、组织领导、工作职责、资金管理与结算管理作了明确规定。成立军队财务结算中心是军队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与创新。 军队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全军统一的财务标准制度,按照集中、调节、制约、监督和服务的原则,集中统一调度资金,办理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的存款、拨付与结算,实施财务监督,促进事业任务的完成,为军队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全军统一的财务标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❷受理事业部门开设账户,办理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的存款、拨付与结算业务; ❸依据经批准的事业部门直接开支经费预算和用款计划,审查经费收支,实施财务监督; ❹负责事业部门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与管理,办理现金收支存取业务; ❺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储存、结算,个人购房、建房储蓄和贷款; ❻合理调度资金,开展资金调节业务; ❼组织会计核算,报告事业部门经费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汇总住房公积金报表; ❽提供业务咨询,维护事业部门权益; ❾承担总后勤部财务部及军区和军兵种后勤部赋予的有关业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在国家金融政策和体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拓宽军队财务结算中心业务,扩充职能,把结算中心办成军队内部银行,使之成为现金中心、结算中心和资调中心。 ☚ 军队财务管理 军队财务监督 ☛ 00001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