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需工厂生产力过剩部分应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经营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需工厂生产力过剩部分应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经营 《军需工厂生产力过剩部分应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经营》这是周恩来1954年1月5日给彭德怀和高岗的信。在看到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需工厂生产力过剩的报告后,周恩来在信中提出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基本方针:将军需工厂精简到适合国防需要和保留一定比例储备的生产力的程度,其过剩者应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为有步骤地实施这项方针,可采用一些过渡办法。这项方针的提出,可以大大减少生产力的浪费,使工厂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全文约230字,载《周恩来经济文选》。 ☚ 关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问题 财政工作的六条方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