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小组 农业小组Agricultural Team波兰农业中公有经济成分的一种形式,是在国家支持下的个体农民互助组织。1957年开始建立。1949年波兰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1956年10月决定解散强迫命令成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求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现阶段主要是发展带有互助合作性质的农业小组。农业小组这种形式在战前就有,容易为农民接受。农业小组不改变农民对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制,由农户自己按排种植和经营管理,参加小组的农户只需按每公顷土地交纳50~100兹罗提的入组金。农业小组拥有一定的农业机器和资金,其主要活动是提供农机服务,传播农业知识,推广优良品种,开展植物保护,并组织各种经济合作。社员使用农机只需交使用费的20%。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扶助资金和劳力缺乏的农户,加入农业小组的成员大多数是老弱孤寡和经济困难的小农户或亦工亦农户。80年代初,90%的村庄建有农业小组,但因资金不足,机器设备不配套和经营管理不善,农业小组发展极其缓慢,1980年,农业小组占用的农业用地只占全国农业用地的1.5%。个体农户,特别是专业化的大农户在农业生产中仍占主导地位。 ☚ 反通货膨胀纲领 农业发展基金 ☛ 农业小组 农业小组波兰农业集体化失败后所采取的联系个体农户的组织。战前波兰就有农业小组,为农民所熟悉。波兰政府利用这种形式使国营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与个体农户相联系,订立契约,向个体农户购买肉牛、肉猪、牛奶、甜菜等,并对个体农户供应饲料。个体农户完全独立地安排生产和经营管理,只是在使用机器、购买种子及提高耕作技术等方面与国营农场等合作。农业小组对个体农户宣传农业知识、推广良种良畜,促进农业机械化。个体农户参加农业小组时缴纳50—100兹罗提,但在使用小组机械时,可以只要交使用费的20%。私人农户参加农业小组的目的,是得到小组作顾问,提高劳动生产率。 ☚ 国营农场和合作社统一委员会 南斯拉夫农业生产合作社 ☛ 0000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