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水平
农业生产中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进行生产工作的程度。其指标体系如下: (1)农业机械使用普遍程度,即农村中使用农业机械的生产单位占全部生产单位的比重。通常是按主要农业机械计算。它说明农业机械的普及程度。(2) 农业机械装备程度,即单位生产规模 (如耕地面积、劳动力等) 占有的农业机械的数量。它等于农业机械数量与耕地面积或劳动力人数之比,如每千亩耕地面积拥有拖拉机台数。(3) 农业生产工作机械化程度,即用机械完成的农业生产工作量与全部工作量之比。它既可按单项作业计算,如耕地机械化、播种机械化、脱粒机械化等; 也可按全部作业计算,但计算时必须把各项作业折合为标准亩。(4) 农业动力资源机械化程度,即农业生产使用的全部动力中机械动力所占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各种役畜折合机械马力数可用下式计算:

(5) 农业劳动机械化程度,即从事机械操作的农业劳动力或劳动时间占全部农业劳动力或劳动时间的比重。上述各种指标应分单位、行政区、经济区计算,以便进行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