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税收、财务问题暂行规定通知Circularof the China State Taxation Bureau of Provisional Rulesfor Certain Taxation and Financial Issues Concerning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信用社由于利率调整和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水灾等原因,要求在税收、财务上给予照顾,国家税务局对此于1991年发布了《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就几个税收、财务问题的所作的暂时规定。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❶关于减免所得税问题。
❷关于贷款呆账损失处理和提取呆账准备金问题。
❸关于计提定期储蓄应付未付利息问题。
❹关于计提应付未付保值储蓄贴补息问题。
❺关于当年灾区信用社危房修建费用问题。
❻关于运钞车购置费用列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