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人民反抗盐斤加价的斗争光绪二十八年(1902)。陕西巡抚升允奏准朝廷将花盐(宁夏花马池盐)改为官商并运,但开办后,只准官运,不准私运,并在汉中、凤翔二府设立官盐总局,各县、镇设立分局。官盐局垄断了花盐的运销,任意抬高盐价,使边远村镇盐价由官运前每斤34文加到一百余文。加之劣绅掺杂使假,任意坑害群众,激起民愤。1903年农民李猪娃、晁黑狗等密议发动反官盐斗争。二天内汇集2000余人,捣毁眉县齐家寨、岐山益店、蔡家坡、宝鸡虢镇等地官盐局,运走存盐。12月下旬,李猪娃等率众烧毁凤翔官盐总局。事后,升允派兵镇压,晁黑狗、李猪娃等被捕处死。反盐斤加价斗争,迫使清政府取消花盐官运,并将凤翔盐局委员、知府及凤翔、眉县、岐山知县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