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陷瘢痕
瘢痕表面明显低于四周正常皮面呈现凹陷畸形者,称为凹陷瘢痕(图1)。凹陷瘢痕多由于皮肤、皮下组织,或还有深部组织缺损的创伤愈合后所致,也可由皮肤软组织的严重化脓性感染造成较广泛的组织损伤所引起。仅限于皮肤和皮下组织的缺损,凹陷较浅,面积也较小,瘢痕稳定,多只有外观影响,不伴有功能障碍。包括深部组织如肌肉、肌腱或骨骼的缺损者,则凹陷较深,一般面积较大,且瘢痕常与基底组织间发生粘连,妨碍功能活动,或易于溃破而不甚稳定。

图1 左颊部的凹陷瘢痕
凹陷瘢痕如为面积较小较浅者,可用局部瘢痕组织充垫法治疗。即只将瘢痕的表皮削除,保留其深层组织以供充垫凹陷之需。然后充分剥离两侧皮下组织,将创口直接缝合。凹陷即可消失,外观得以改善(图2)。如为面积较小但较深的凹陷瘢痕,则须视所在部位,采用局部脂肪瓣或肌瓣的移转,或真皮、脂肪、筋膜、软骨、骨组织的游离移植,或组织代用品的植入等方法,才能将凹陷完全充垫平整。切除瘢痕后的创面,于游离创缘后直接缝合。如为面积较大且较深的凹陷瘢痕,切除瘢痕后的创口不能直接缝合时,则需行皮瓣、皮管或肌皮瓣手术,同时或后期另行深部组织如肌腱、神经、骨骼等缺损的修复,以恢复功能和改善外形。

图2 局部瘢痕组织充垫法矫治凹陷瘢痕
(1)沿瘢痕边缘作切口深达皮下脂肪组织,剥除瘢痕表皮。(2)创缘行广泛的皮下潜行剥离。(3)牵拉创缘于瘢痕组织的上方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