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保公司在确定了自留额和最高承保额之后,对于这二者之间的差额即分保额的运用所作的规划。不同的再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分保规划。一般来说,财产险分保规划有这样几种: 新成立公司的分保规划,中等公司的分保规划及大公司的分保规划。各种分保规划主要是采用各种分保方式安排分保额。例如,经营地区性业务的中等再保险公司的分保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❶第一溢额—自留额较大,倍数较少;
❷第二溢额;
❸预约分保—可自动地接受较大的业务;
❹临时分保;
❺险位超赔;
❻巨灾超赔。这样分保规划是对各种分保方法的综合利用。
分保规划reinsurance program
对分保业务的统筹规划。保险公司在确定自留额后,通过各种适当的再保险的方式方法,将所承担的危险或责任在国内和国际保险同业之间进行转让和分散,以稳定业务的经营成果并促进业务的发展。从业务经营管理上考虑,分保规划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是扩大承保能力,使公司能接受较高的承保额和较多的业务量;二是对所承担的危险或责任能作出合适的分保安排,对于自留额部分有足够的保障,从而确保公司的偿付能力。从技术上考虑,分保规划必须具有可行性和稳定性,即分保规划不仅要能达到上述目的,而且在合同条款和条件方面应符合分保的通行做法,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既能为接受公司所同意,又能避免支付不必要的分保保险费;同时还要有利于在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增强双方的合作和相互间的了解与信任。因此,规划的制定,必须考虑到分出和接受公司在经济上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