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亦称“分期装运”。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在国际贸易中,凡数量较大,或受货源、运输条件、市场销售、资金条件所限,有必要分期分批装运。规定分批装运的方法主要有: ❶只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 ❷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列名分批的期限和数量。 分批装运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一次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次装运。分批装运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 运输工具的限制; (2) 货物存储和装运地点的不同; (3)货物生产时间的限制;(4) 买方市场需求的限制; (5) 买方资金周转的限制。货物的运输是否需要分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 转运 合同 ☛ 分批装运 分批装运一次成交的大宗商品,分若干批次装运的运输方式。分批装运的原因: (1) 由于运输工具的限制需要分运; (2) 卖方一次备货有困难需要分运; (3) 货物储存在多个装运地点需要分运; (4) 市场销售需要分批到货; (5) 船源紧张等。在买卖合同中。如遇上述情况,需注明 。允许分批装运”条款。有关分批装运,有以下规定方法:(1)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不加任何限制;(2)明确分若干批次装运,而不规定每批装运的数量; (3) 定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即定期定量分批装运。至于使用哪种方法好,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规定。在信用证方式支付的条件下,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对分批装运有明确规定: (1)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支款及/或分批装运; (2) 凡信用证中未注明不允许分批,则可分批;(3)同一航次、同一船只的多次装运,即使运输单据表明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表明不同的装船港口,亦不作为分批装运;(4)指定日期内分期支款及/或分期装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但准许分批装运并不等于必须分批装运,应由卖方自己决定。 ☚ 转运 装运通知 ☛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part ship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