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田劫假
租佃制度名。《汉书·食货志》及《王莽传》载王莽令文称: “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颜师古注云: “分田,谓贫者无田而取富人田耕种,共分其所收也。假亦谓贫人赁富人之田也。劫者,富人劫夺其税,侵欺之也。”郭沫若指出: “‘分田’是把土地分租给贫苦者(假),而劫夺他们的剩余劳动”。(《奴隶制时代》)即地主将其所有土地租佃给贫民,而收取土地收获的一半。一说“分田”是指豪强地主、官僚、贵族乘国家实行“假民公田”之机,亦“假公田”,再分别租给一般贫民。“劫假”,是指豪强地主等劫夺假税,即劫其剩余劳动的一部分(或部分产品)。国家“假民公田”按三十税一征收假税,而他们转租给贫民后“什税伍”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