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决定法item decision method
人事考核方法之一。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之工作及有关情况,先选定若干项与目,再按目及项分别决定其成绩,而后综合为总的成绩,此种总成绩即为考核成绩。用以表示各目及各项成绩高低之方式,有用评语表示者,有用等次表示者,有用分数表示者;表示考核总成绩之方法,亦有用评语、等次、分数之别。此种方法在运用上需先设计出考核表,表上列有受考核的项与目的名称,考核时需先评出各目与项的成绩,再综合为总成绩。为便于主管人员评定成绩,在考核表上可先列出若干表示成绩高低的评语或等次或分数,考核时只需要在认为适合于员工绩效的评语或等次或分数处刻记,再根据各项与目的刻记位置,定其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