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瑶章
河北安新人,1897年生。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训练班第三期、高级班第二期结业。曾任北平《益友报》编辑,南京中央通讯社编辑主任,专科学校以上毕业生就业训导班训导员等职。1938年任国民党中央训练委员会主任秘书、委员,并一度兼任指导处处长。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2年7月任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5年4月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战胜利后,赴北平。1946年10月任河北省临时参议会议长;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6月任北平市市长;7月任国民党河北省党部主任委员,并兼任北平市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主任。1949年随傅作义起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水利部办公厅主任、部长助理,水电部顾问,民革中央委员,第二、三、四、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