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性宪法以宪法所规定的政权体制是创新或是模仿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规定国家政治体制有创新内容的宪法。例如英国宪法创立了议会内阁责任制,美国宪法创立了总统制、南斯拉夫宪法创立了工人自治的代表团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创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创制性宪法“模仿性宪法”的对称。某些法学家以宪法制定的法源为标准对宪法所做的分类。在政治权力的形成和国家学说等方面有创新的宪法。例如,确立议会内阁制的英国不成文宪法;实行三权分立,确立总统制的美国宪法; 创立了人民投票的皇帝主义的拿破伦宪法; 在君主政体下,实行自由主义和议会民主的1831年比利时宪法;创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制的中国宪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