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文件名。1995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并于1996年、1998年两次修改。规定了全国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包括:《考点、考场设置暂行办法》、《主考职责(试行)》、《巡考人员守则(试行)》、《场内监考人员守则(试行)》《考生守则(试行)》、《考试工作保密暂行规定》、《考试试卷交接、保管、运送暂行规定》、《考试评卷工作规定(试行)》、《考试成绩公布暂行办法》、《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违纪处罚暂行规定》。2000年修改为《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