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总收入初次分配指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及财产收入等形式对增加值进行的分配。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余额为初次分配总收入。中国1997年初次分配总收入达到了73142.02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为12820.39亿元,金融机构部门为430.55亿元,政府部门为11829.72亿元,住户部门为48061.36亿元。 初次分配总收入在我国,实物交易的资金流量表中的一个平衡项,它等于增加值减劳动者报酬,减生产税净额,加财产收入获得,减财产收入支付的余额,记入来源方。参见“资金流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