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参议院
加拿大立法机关,加拿大联邦议会的组成部分。现有议席104个,名额根据各省及地区的人口比例和历史状况,按照同等数量代表权原则分配。参议员由总理提名,总督以英王的名义任命。担任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在所代表的省、地区至少拥有价值4000元的财产。1965年6月2日以前任命的参议员为终身职,此后任命的到75岁退休。参议院的主要职权有: 根据宪法,它可以提出除财政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有权修改和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案; 参议员可以就任何公众或地区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辩论; 对重要的社会或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