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职工
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用工方式。1982年,天水地区开始招收招聘合同工。由省计委和省劳动局下达增人指标,地区劳动局报请地区行署批准后实施。1986年始,企业招用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对1982年以来招收的招聘制合同工补办劳动合同制合同书。1989年,天水市有劳动合同制工人11755人,其中中央部署企业1504人,省属企业2803人,市属企业4671人,县及县属企业2471人,市直属企业306人。市、县、区属集体企业有劳动合同制工人1755人,其中秦城区324人,北道区489人,清水县202人,秦安县285人,甘谷县152人,武山县224人,张家川县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