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明代置。中央派驻机构。《明史·地理志》: “京师。禹贡冀、兗、豫三州之域。元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 (公元1368年) 四月,分属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二年三月,置北平等处行中书省,治北平府。先属山东、河南者皆复其旧。领府八,州37,县136。八月,置燕山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 (公元1375年) 十月,改都卫为北平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 (公元1403年) 正月,建北京于顺天府,称为 ‘行在’。二月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 罢北平都指挥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十九年 (公元1421年) 正月,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直隶后军都督府。罢北京行部,直隶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