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博士❶唐代为地方设置的卫生官员,又称医药博士。掌疗民疾,时设时废,官阶从八品上以下,以州之大小分数级。大、中、下都督府,上、中、下州等,分别设有博士、助教或学生等几人或二、三十人。掌管各辖区之医疗、巡疗和推广本草、药方等普及工作。 ❷现代最高级医学学位名称。 医学博士学官名。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始置医学。隋太医署有医博士二人,唐太医署有医博士一人,负责教授诸生医术。贞观三年(629)置医学,设医药博士一人,从九品上。开元元年(713),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各都督府、诸州亦置医学博士,教授医术并治疗民疾。北宋崇宁二年(1103)置四员,掌医学教导,并掌行学规。 医学博士Doctor of Medicine;DM
医学博士Doctor of Medicine 医学博士医官名。隶国子监医学。北宋崇宁二年九月十五日始置。其后或罢或置。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罢废(《宋会要·崇儒》3之11、25)。在京医学设四人。分科教养医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