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建设计划1987年1月14日台湾当局“行政院经建会”提出。13项建设是:(1)将都市附近燃油发电厂改为燃烧天然气;(2)将“中油”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专用港接受能力从每年150万吨提高到300万吨;(3)台中大理溪治理计划;(4)浊水溪上游引水计划;(5)马鞍、龙宝水库计划; (6)台湾西部高速铁路计划;(7)台北、苏澳间高速公路计划;(8)中南部第二高速公路计划;(9)高雄都会第二捷运系统计划;(10)建立东部水泥专业区;(11)北部沿海旅游风景区;(12)高雄地区污水地下管道计划; (13)再建台湾大型深水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