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自给性生产结构
指农村和农业从自给性结构向商品性结构转化的过渡状态。“半自给性”与“半商品性”是相互对应、相互消长的。所谓 “半”的数量界限,从静态上理解是50%左右,若从动态上理解应是一个结构转换的变动区间,例如商品性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一,而又不足三分之二,可以认为是一种过渡性结构。衡量农村产业结构商品化程度的指标,通常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非农产值所占的比重、农业综合商品率 (农业商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和农民生产、生活消费支出中商品性支出的比重等。我国农村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处于从半自给经济向商品性经济转化的历史时期。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非农产值已占50.8%,80年代中期农业出现一些波动,但农业综合商品率大体也在50%上下波动。我国农村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半自给性结构”的类型,大体代表我国中部地区农村的状况。即一般农业总产值中仍以种植业为主,约占60—70%,林牧副渔业占30—40%;乡镇企业有一定发展,但非农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值的比重大多未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