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刺汪案
1935年11月1日上午,在防卫森严的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六中全会。开幕式后全体中委摄影时,坐在前排的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大会主席汪精卫被连击三枪受伤在地。狙击者则被汪精卫的卫士击中,次日凌晨死去,后查明其名叫孙凤鸣,是南京晨光通讯社的记者。后经调查,晨光通讯社为一爱国除奸团体,此次孙凤鸣被派来是为了刺杀蒋介石,但合影时蒋未出场,才临时决定刺杀汪精卫。案发后,特务头子戴笠亲自出马,在海内外通缉,采取赶尽杀绝的方法,逮捕了上百人,但始终未能抓到总负责人晨光通讯社社长华克之。戴笠为向蒋介石交账,竟把和六中全会上刺蒋、汪案毫无关系的离队军人余立奎和海员周世平、炊事员胡大海从香港引渡回国,把余之奎充当主犯。1937年4月中旬,南京地方法院以“杀人之行为虽属未遂,而恶性实极重大”的罪名,判处余立奎和两名晨光通讯社成员张玉华、贺坡光三人死刑,其他人分别被判处12年、7年、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判处死刑后上诉的余立奎等人被移解至贵州,一直囚禁在监狱中,直到南京解放后才恢复自由。